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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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2000吨3,5-二氯苯胺以及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2000吨3,5-二氯苯胺以及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改建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行业类别: C2645染料制造、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4)建设规模:利用现有7000吨/年不溶性偶氮颜料生产线(年产3000吨颜料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中的年产3000吨颜料生产线和新增年产10000吨有机颜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中年产4000吨不溶性偶氮颜料生产线)进行柔性化改造,改造后最大可年产7000吨偶氮颜料或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偶氮类有机中间体和颜料具体产量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同时新建2000吨3,5-二氯苯胺生产线,改建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保
护对象

坐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区域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户数
(户)

环境功能

X

Y

环境空气

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

118.566488583

28.901702561

高屋村

NE

620

约110户

二类

118.566520770

28.903580107

水南村

NE

880

约80户

118.562046845

28.904728093

上徐家村

N

770

约90户

118.570479710

28.903741040

中铺村

NE

1060

约70户

118.574942906

28.902818360

底铺村

NE

1270

约110户

118.575093110

28.909084000

新站村

NE

1770

约130户

118.556768257

28.911776938

渣濑湾村

NW

1675

约70户

118.540911038

28.895951905

富足山村

N

1780

约75户

118.536919911

28.897024788

大王家村

NW

1785

约160户

118.540717919

28.900007405

常山县第一中学

NW

1840

约1500人

118.584834893

28.912334838

江四村

NE

2690

约80户

118.586369116

28.914963402

江家村

NE

2990

约180户

118.551607687

28.889085450

东港村

SW

1045

约30户

118.538872559

28.877487578

程村

SW

2730

约50户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

常山港

W

930

---

Ⅲ类

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Ⅲ类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

/

/

3类

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

/

/

二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
(1)地表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达产时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55万t/a,经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排入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水质均达到纳管标准,不会对常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造成大的冲击,对周围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项目纳污水体常山港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项目纳污水体常山港水质良好。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2)地下水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参,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景响较小。
建设单位除做好防渗工作外,还需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查废水处理区、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和罐区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3)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重氮化反应废渣、除尘器灰尘、废活性炭、废水污泥、废包装材料等,其中重氮化反应废渣、废活性炭、废水污泥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浙江红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或者有效处理,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对各厂界昼、夜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类别

污染源

治理措施

预计处理效果

废气

1号车间

溶解废气

经"二级碱喷淋(碱喷淋溶液中投加尿素、硫化钠等还原性物质)"吸收处理后经1#排气筒18.5m高空排放

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见表2.4-8)

投料粉尘

重氮化废气

投料粉尘

偶合废气

压滤废气

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20#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干燥废气

在1号车间经1#带式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经11#排气筒20m排放

粉碎除尘尾气

粉碎除尘废气经1号车间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2#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3号车间

溶解废气

经"二级碱喷淋(碱喷淋溶液中投加尿素、硫化钠等还原性物质)"吸收处理后经6#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投料粉尘

重氮化废气

投料粉尘

偶合废气

压滤废气

烘干废气

在1号车间经2#带式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经13#排气筒20m排放

6号车间

投料粉尘

经"二级碱喷淋(碱喷淋溶液中投加尿素、硫化钠等还原性物质)"吸收处理后经5#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重氮化废气

投料粉尘

偶氮废气

压滤废气

经"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7#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烘干废气

在1号车间经3#带式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经18#排气筒20m排放

9号车间

生产废气

经"二级碱喷淋+除湿+RTO"处理后经新增的23#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储罐呼吸废气

HCl呼吸废气

经"二级碱喷淋+除湿+RTO"处理后经新增的23#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甲醇呼吸废气

经RTO装置处理后经新增23#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乙醇呼吸废气

废水处理废气

经"二级碱喷淋+除湿+RTO"处理后经新增的23#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

加强控制,减少排放。具体见7.1.1.2章节。

废水

生产废水

经管道收集进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送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处理

清泰污水厂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地下水

厂区污水处理及废物暂存等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渗滤液污染周围水体或地下水

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事故废水

事故应急处理,企业已有480m3事故应急池,本次新建1座500m3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实施后事故所需

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噪声

生产车间

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重氮压滤废渣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不排入环境,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一般废包装材料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

污泥

废活性炭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偶氮类有机中间体柔性化改造、2000吨3,5-二氯苯胺以及甲类仓库、甲类罐区和丙类仓库改建工程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区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负面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2021年8月4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本环评在报送环保局报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0-5890116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生态工业园区振盛路   邮编:324200
2.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3587003269
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新湖城市广场6幢907室      
3.环保部门情况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县分局        电话: 0570-502055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永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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